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互联网时代,我们的隐私到底还剩多少?

2019-04-02今日头条作者: 中青融评

△《谁敢不同意?》

4月1日,经济参考报的一篇重磅报道,提出了一个尖锐而深刻的问题:互联网时代,我们的隐私到底还剩多少?近日,一系列互联网产品滥用权限,窥探隐私的问题先后被揭露出来,让这个问题成了广大用户内心深处难以止息的焦虑,也让互联网行业的阴暗面暴露在了舆论的阳光之下。

截至去年12月,我国网民规模为8.29亿,全年新增网民5653万,互联网普及率达59.6%。谈起互联网普及为社会大众带来的好处,说上三天三夜恐怕也说不完,然而,在互联网的繁荣背后,也藏着令人难堪的另一面。在隐私问题上,互联网几乎是一个天然的“隐私采集器”,在网络行为之中,我们常常在不经意间便将自己的隐私拱手让人。在很长一段时间里,由于缺乏相关法律,这些隐私信息完全掌握在互联网企业手中。是否使用、如何使用这些隐私,完全取决于互联网企业的自我约束。在这种情况下,许多不良互联网企业都把用户的隐私与个人权限当成了取之不尽,用之不竭的“金矿”,干起了令人不齿的勾当。

据经济参考报梳理:去年,猎豹浏览器默认开通监听用户外拨电话;华住旗下5亿条酒店用户个人信息疑似泄露;今年,有短视频平台因涉嫌私自调取用户隐私数据,被其他互联网平台取消第三方登录授权;央视“315”曝光“社保掌上通”App通过获取用户授权,肆意收集用户隐私信息……在新闻报道之中,不良互联网企业过度索取权限,侵犯用户隐私的丑闻层出不穷。究其原因,就在于互联网企业这样做的成本极低,被发现的风险与要付出的代价也极小。

由于互联网企业在提供服务时,会顺理成章地与用户的隐私信息发生交互,用户往往对其疏于警惕。掌握这些信息的不良企业一旦“监守自盗”,用户几乎防无可防。在这种情况下,法律理应起到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,在互联网公司唾手可得的用户隐私信息外围,架起一重“高压电网”,震慑那些想对用户隐私下手的企业。否则,用户的隐私难免成为不良互联网企业砧板上的鱼肉。

不论国内还是国外,要对侵犯用户隐私的互联网企业进行制裁,现有法律的力度都稍显不足。为此,国家还需强化立法,严格执法,让那些妄图侵犯用户隐私的企业付出高昂的代价,如此才能让他们收手。

更应警惕的是,某些互联网企业一旦赢得垄断地位,便会利用其产品的不可替代性“要挟”用户,以使用该产品的资格为筹码,逼迫用户接受极不公平的隐私条款,或是让渡大量设备权限。这种做法的狡猾之处,就在于他们通过威胁手段,迫使用户“自愿”接受了不公平的隐私协议,因而可以规避法律的制裁。对这种利用垄断地位威胁用户的做法,监管部门必须在制度设计上加以针对和反制,如此才能避免有关法律沦为一纸空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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